早在去年,就市场上出现“儿童专用食品”现象新闻媒体就进行过报道。一些食品和营养学专家看来,绝大多数标注着“儿童专用”的食品,不过是商家的一种营销噱头,是在炒作概念,真正忽悠的是大人们的钱包。“儿童专用”食品除了在外观和包装上更加儿童化、卡通画,费尽心思吸引儿童注意之外,其在营养成分上也往往以多糖、多脂肪来增加食品的甜味和酥脆性,以香精来增加食品的香味,借此赢得儿童消费者的喜欢。”尤其是一些公众和媒体大肆渲染“儿童专用食品”的危害,以及抱有必欲除之以后快的心态。但在笔者看来,这大可不必。
时下,在市场上确实存在“有危害健康”的儿童专用食品,就譬如一些媒体提到的增加糖类、香精或其他优化口感的添加剂,进而危害到儿童健康。然而,无论什么样的儿童专用食品终究是食品,只要是食品、只要进入市场终端消费者手中,就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我国虽然迄今没有对儿童专用食品做出质量标准规定,但食品生产标准和食用安全标准是有的。食品添加什么添加剂,添加多少,限定成份是什么等等,在多部法律规范和一些食品行业规范中有明确规定。那么,事实上属于食品的“儿童专用食品”,同样应该先行合格才能进入市场。如此一来,理论上流向市场的“儿童专用食品”,无论名称是什么,它首先也必须是合格和安全的。再按照权威专家解释,从营养需求来讲,儿童在3岁之后所吃的食品与普通成年人的食品并没有明显差别。那么,如果出现了“儿童专用食品”不安全问题,显然是食品本身就不安全,而不是“儿童专用食品”不安全。
一言以蔽之,只要真正解决好了食品安全问题,所谓的“儿童专用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存在了。那么,公众为何仍焦灼于儿童专用食品问题呢?根源在于其“玩噱头”。欺骗消费者,进而获取暴利,却没有本质上提升食品品质。市场价位上,一些超市一袋重280g的儿童高钙挂面售价11.8元,而普通面条600克才仅需8.9元。除了儿童面条,儿童专用调味品也同样价格高昂,一瓶160ml的欣和牌儿童有机酱油,售价26元,而普通成人酱油一瓶500ml售价9.9元。消费者用高达数倍的钱,购买到的是“儿童专用食品”的概念和噱头,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在对市场商品监管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民法能则》和《合同法》中对此有类似规定。也就是说,所谓的“儿童专用食品”的真正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欺诈销售”,是“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今后,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打击此类玩噱头的虚假宣传和销售上,至于儿童专用食品制定规范和标准问题,绝不是一日之功。儿童食品各类繁多,儿童个体有差异,年龄段有区别,营养状况不一,短期内制定出一整套适合全体儿童的“儿童专用食品标准”,很显然是不现实的。另外,时下市场上“儿童专用食品”火爆,说明市场和公众对此确有需求。在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和遏止住了“价格欺诈和虚高”的前提下,允许“儿童专用食品”的存在才是理性的态度。(作者:毕晓哲)
专家提醒:
针对儿童开发、生产儿童食品并非没有意义,关键是我们要有儿童食品的相关行业标准。
一方面,按照通行的市场管理标准,商家既然打出儿童食品的噱头,就必须拿出相应的理由和数据来证明,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明确体现出产品的“儿童性”,否则,监管部门就有理由要求商家撤回相应儿童食品。另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建立儿童食品标准,针对儿童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的特点,制定在安全性、营养性等方面更为严格的食品标准,唯其如此,才能为相关部门提供足够的监管依据,避免消费者被概念噱头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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