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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发生交通事故致10死38伤

2017年03月03日 12:09:29 来源:中国安全教育网 访问量:135

据云南省临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3月2日23时33分许,一辆驶往临沧方向车牌为川L50862(载2人)的运载水泥罐式重型货车,与一辆从耿马驶往昆明方向的车牌为云S18558(核载47人,实载47人,含驾驶员2人)的客运大巴车,在祥临公路马鞍山隧道附近(西景线K2545+900M)发生擦碰,导致大巴车侧倾于路边,罐式重型货车翻至路下,9人当场死亡,1人救治无效死亡,38人不同程度受伤。
 

通报称,临沧市委、市政府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县交警、消防、120、安监、卫生、交通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目前,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小编提醒:

 

遇到交通事故,要沉着镇定地处理好以下问题:

 

1.当即泊车。发作交通事端后,车辆有必要当即泊车。泊车后按规则拉紧驻车制动,堵截电源,开启风险信号灯,如夜间发作事端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作事端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则设置风险正告象征。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端发作后应及时拨打122报案,将事端发作的时刻、地点、闯祸车辆及伤亡状况奉告交警,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脱离事端现场。

 

3.抢救伤者。如事端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医治。

 

4.维护现场。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维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产业需要,不得私行移动现场闯祸车辆、伤者及物品等,有必要移动时应当标明方位。

 

5.做好防火防爆办法避免事端扩展。

 

6.帮忙现场调查取证。在交警勘测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有必要如实向交警陈说交通事端发作的经过,不得隐秘交通事端的真实状况。大巴车基础知识培训

 

7.假使事端触及其他车辆,应记下该车车牌号码,并问询对方联系电话等。亦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则办理各项手续。

编辑:尹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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