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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骑电动车上路 交警现场批评教育

2017年04月21日 09:28:47 来源:中国安全教育网 访问量:159

4月15日,一名小学生独自一人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摔倒,被正在附近执勤的交警看到,交警将该学生扶起后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4月15日上午,“2017韩城首届油菜花观光旅游节”在潘庄黄河滩盛大开幕。按照上级安排,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门中队民警在108国道至潘庄黄河滩公路沿线执行交通安全保卫任务。上午10时许,民警正在执勤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一辆电动车侧翻在距执勤点约100米处的水渠中,执勤民警王成、雷小红、王玺见状,立即前往施救,意想不到的是,“驾驶人”竟然是一名小学生!

 

经检查,该学生并无大碍,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联系了其家长,当场对该学生及其家长普及了相关法律制度,并就其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让其驾驶电动车上路既是对他人的潜在威胁,也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做法,希望广大家长能有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让孩子安全出行。

编辑:康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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