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新闻 > 熊孩子网络侵害同学名誉 家长要求道歉却遭漠视

熊孩子网络侵害同学名誉 家长要求道歉却遭漠视

2017年07月21日 07:14:50 来源:中国安全教育网 访问量:149

近日,市民肖先生来电反映,有人利用社交软件等发信息污蔑和侮辱女儿,并公布女儿的姓名、社交应用号码以及照片,给12岁女儿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不敢回到湘潭读书,女儿苦求他报警,他本来希望犯错孩子的家长带着孩子给女儿当面道歉,却遭到两名家长的漠视,不知如何是好。

 

熊孩子损他人名誉

 

肖先生说,女儿小琴今年12岁,刚刚小学毕业,和班上一个女同学有点矛盾,这个女同学便唆使另一学校的一个女孩到处发布信息,散播女儿的谣言,侮辱女儿人格,还让其他人转发,在她的同学当中造成极坏影响。

 

这让正值青春初期的女儿难以承受,哭着求他报警,刚开始他并未重视,只是安慰女儿,但女儿一直哭哭啼啼,考上的两所中学,她一个也不想去,称不想到湘潭读书。

 

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女儿曾就读的学校,但学校并没有重视,后面他又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这时学校才找了两位家长的电话给他。肖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了两位家长,希望他们能够带着孩子给自己孩子真诚道歉,弥补过错。

 

受害孩子深受打击

 

肖先生告诉我们,他住在韶山,没有时间照顾女儿,只能让她上寄宿学校,女儿平时乖巧听话,成绩优异,也没让他操什么心,这次,同学散播侮辱她的言论,并通过网络传播,严重打击了孩子的自信,还差点耽误了入学,作为父亲,他心疼不已。让他失望的是,两位家长只是在电话里说了声不好意思,不肯当面道歉。

 

“两位母亲称已经和我女儿说好,觉得没有必要当面道歉。”肖先生说,让他心寒的是一名家长还责怪他把这件事情捅到教育局去,不替她女儿考虑。

 

肖先生说,他担心这个思想包袱影响孩子学习和成长,觉得有必要给女儿讨个说法,但跑了几趟,各方都劝他多理解,他也没办法,毕竟路途远,自己还要工作,只好将女儿送回乡下,让她和家里的姊妹们多接触,散散心。

 

家长可依法维权

 

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散播言论侵害同学名誉,被侵权孩子的家长该怎么办呢?是劝孩子宽容谅解,还是报警维权?就此,我们采访了相关专家。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马桂波认为,教育孩子宽容是应该的,但孩子涉世未深,面子关也是很要紧的。孩子的症结是因为名誉侵权引起的,如果孩子难受,不肯原谅,家长应该强势一点,通过报警处理,毕竟这些言论通过网络散布,对孩子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很难估量,且不说赔偿,当面道歉的要求并不为过。

 

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肖莎律师表示,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诉诸法律,侵权者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侵权人12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民事责任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指使者和被指使者的监护人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停止侵害,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精神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编辑:康建丽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繁峙县繁城中学 特此声明。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山西省繁峙县石龙街59号 电话:0350-5523247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