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校、严谨治学是我校的办学宗旨,狠抓校风建设是我校全体成员共同具有的、较稳定的精神风貌和行为倾向。班主任工作作为学校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学校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班主任应从具体工作入手,搞好校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学校环境。为此,校委会审时度势,特制订以下《繁城中学班级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及考核奖惩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规定和考核内容
(一)安全
各班要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范与自我防范意识,保证班级和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祥和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
1、各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对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并且要使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如未将学校安排的安全任务进行宣传的,每次扣除班级50分。
2、班级里如有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20---100分。
(二)卫生
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一个文明、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1、各班主任要清楚本班环境区所在,每天安排值日生对自己的教室、环境区、级所对应的楼道、楼梯卫生进行清洁、每日分早、午两次于上课前十分钟清扫完毕,不准占用上课时间安排学生清洁,如有违反,则每次扣除班级10分。
2、教室、环境区、楼道楼梯清洁不干净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10分,不清洁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20分,各楼层最两侧班级所承包的垃圾桶,每日早、午打扫卫生时必须倾倒干净,不进行倾倒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20分。
3、各班所对应的楼道、楼梯不允许有粉笔划痕或脚印等不洁痕迹存在,如有发现,各班主任应立即安排学生进行擦拭清洗。否则每次检查均扣除班级10 分,直至擦拭清洗完毕。
4、临时由学校或政教处安排的卫生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违反,每次扣除班级20分。
5、学校规定每周二下午活动时间为全校大扫除,各班安排值日生对本班的教、楼道楼梯、环境区进行彻底的清洁,初三各班在大扫除时,对政教处在学年初特别指定的处室或环境区进行清洁。如有违反,扣分翻倍。在大扫除时,打扫不干净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20分,不打扫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50分。
6、各班对自己环境区内的树坑,楼道窗台以及楼梯下方的清洁要及时,以保证整体环境的整洁干净。如有违反,则每次扣除班级10分。
7、各年级各班在考试期间的清洁工作,要在每日上下午考试前后分四次进行打扫。如有违反,扣分翻倍。在考试期间,打扫不干净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20分,不打扫的班级每次扣除班级50分。
8、各班在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时,要确保本班所在位置在活动结束后无垃圾纸、食品袋等废物。如有违反,则每次扣除班级50分。
(三)纪律
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纪律习惯,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崇高的道德风尚和行为习惯。
1、严禁学生在校期间打架斗殴、下网吧、赌博、敲诈勒索、谩骂老师、住宿生无故夜不归宿,否则均实行一票否决制,由其家长领回家反思教育7天至一月。反思教育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表现,决定其是否复学,并每人次扣除班级100分。
2、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抽烟、酗酒,否则每人次抽烟扣除班级20分,酗酒每人次扣除班级50分。
3、严禁学生开车、骑电动车、摩托车等上下学,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20分。
4、严禁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出校门,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30分。
5、严禁学生勾结校外人员来校,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30分。
6、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无故旷课者每人次扣除班级20分。
7、学生不得攀爬、攀滑楼道栏杆,不得随意拉扯电源、电线开关,不得翻越学校窗台、大门、围墙灯,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20分。
8、学生在校内不得骑自行车,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9、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胡写乱画,不得骂人说脏话以及污言秽语,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20分。
10、学生在校内不得随意扔垃圾,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20分。
11、所有班级,不得从教室后窗向下扔垃圾,否则每次扣除班级50分。
12、学生不得有偷盗行为,不得有破坏公共财物行为,否则除照价赔偿外,并每人次扣除班级50分。
13、学生不准把手机、mp3、游戏机等与学习无关的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否则没收其所带物品,并责令其家长领回,每人次扣除班级20分。
14、学生不得逃学、早恋,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50分。
15、住宿生熄灯后仍在楼道内高声喧哗、乱走乱窜者、宿舍内点灯、蜡,互相打闹、玩耍者,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16、住宿生不得把饭菜带回宿舍,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17、学生在上课期间内,不准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睡觉、吃零食、照镜子、传纸条等,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18、学生不得在教室内互相打闹、乱窜座位、乱扔垃圾、粉笔、私自充电,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19、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穿背心、短裤、短裙、拖鞋、佩戴首饰,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20、学生不得在同学中逞强称霸,故意欺负其他同学,否则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每人次扣除班级50分。
21、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玩火、鸣炮、玩水、玩扑克、玩象棋等,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22、学生不遵守集体活动纪律,随意破坏活动秩序,每人次扣除班级50分。
23、任何学生出入校门,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
24、学生不履行职责,不完成学校、班级或老师分配的工作任务,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25、学生不得哄骗老师,私自篡改假条,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26、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不请假离开教室,否则每次扣除班级10分。
27、住宿生不得私自容留他人住宿,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28、学生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50分。
29、学生放学后不得在校门口嘻戏、逗留,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30、任何学生不得让他人代买饭菜及小食品,否则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四)学生请假制度及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病或有事需要请假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且为学校统一印发的假条方为证据,其它假条一律视为无效。如需出入校门的,必须持有班主任假条及学生本人胸卡方可出入。如有违反,则一律视为旷课,每人次扣除班级10分。
(五)学校大型活动及两操管理
学校规定的两操,班主任必须到场并整理各班队伍,做到安静、整齐、有序。学校举行的大型体育活动或文娱活动,班主任必须到场指导,做到安全、有序。
1、学校规定的两操,班主任必须跟班出操,如不到场的,每次扣除班级20分。
2、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督促、指导,并且管理本班的安全及纪律,如不到场的,每次扣除班级20分,纪律涣散、起哄滋事的班级每次扣除50。
(六)奖励办法及规定
1、各班环境区及楼道楼梯内的卫生,要互相监督,且每位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举报,举报随意扔垃圾、说脏话、以及在校园内胡写乱画、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不道德行为学生,以保证本班环境区的干净整洁及学校整体环境的美化。每举报一次且核实的行为,给所在班级加10分。
2、学生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表彰的,每人次给所在班级加50分。
3、拾金不昧,上交政教处并归还失主的,按其数量给予所在班级10---500分奖励。
4、见义勇为受到学校表彰的每人次给所在班级加200分,受到学校以上有关单位或组织表彰的,每人次给所在班级加500分。
5、发现打架斗殴能及时通知老师及值班人员的,以第一人次为准,给予所在班级加50分奖励。
二、考核办法
以上考核内容由学校检查领导组每日进行检查,并将每日检查结果交予政教,由政教处进行统计、公布,按月考核。每月每班基础分值为1000分,每月结算一。各班最后奖励款项为:(所奖励款数)除以(各年级各班最后得分总和)乘以(各班最后得分)。
三、本规定办法从2013年3月4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委会。
附:
1、各班如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带来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月奖励资格。
2、本考核办法作为各班评选优秀班级、模范班主任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3、检查组织机构
组 长:李晓元
副组长:糜胜龙 王子文 张补文 韩爱莲
成 员:各科室主任 值班人员 宿管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韩 琼(兼)
成 员:邢 宇
繁城中学校委会
2 0 1 3 .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