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少年驾驶摩托车撞伤行人后逃逸,没想到,短短半个小时,就被警方发现。近日,临桂破获一起交通逃逸案,涉案者均为未成年人。
石某、石某某、李某某均为中庸某学校初一和初二学生。4月8日下午放学时间,石某在校门口遇到了石某某和李某某,于是相约一起回家。三人在校门口骑上一辆无号牌改装摩托车(俗称打屁虫),驶上国道321线,往五通方向行驶,车辆由石某驾驶。当车行驶至中庸镇政府路口时,遇到行人苏某(男,84岁)从政府路口向对面横过马路,坐在最后面的李某某叫了一声“有人”,石某赶紧刹车,结果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车辆失去平衡向右侧翻倒,三人纷纷被甩出去,而摩托车则铲倒了老人。
事故发生后,三个少年爬起来,远远看到老人一动不动,头部在流血,一时间慌了手脚,将摩托车丢弃向岔路跑去。当他们跑到泗林村的桥头时,遇到了中庸派出所出警归来闪着警灯的警车。
警察从车上下来,看到衣服又脏又破慌慌张张的三个少年,估计肯定有事情,于是大声警告“站住!”三少年乖乖待在原地。经过询问,三人很快承认了交通肇事的事实。民警于是将三人带回派出所,并从交警处了解到,在中庸镇政府路口发生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正在寻找肇事者,于是将三人移交给了交警,此时离事故发生仅仅过了半个小时。
经过交警调查,石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是石某和李某某各花了200元在桂林买的,是否黑车,有待调查。三个少年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
目前,伤者苏某已经苏醒,事故正在处理之中。苏某抢救治疗的所有费用将由少年的家长承担。
小编提醒: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要经过培训,取得驾驶证后才能驾驶。驾驶摩托车上路应该悬挂号牌,购买交强险。少年儿童,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到达法定取得驾驶证的年龄,无权驾驶机动车上路。希望广大家长配合学校、交警部门严加管束,杜绝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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