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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邵《人物志·第五章·第三节》

2014年10月16日 10:46:02 访问量:199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 
    是以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辩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谐合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公刻之政,宜于纠奸,以之治边则失众。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刘邵《人物志·第五章·第三节》 
    译文:凡属“偏材之人”只具备“五味”之中的“一味”,因此担任某方面的职务都能胜任,但要治理一个国家则能力不足。为什么呢?因为在某个岗位任职,是“以一味协五味”(“偏材之人”只做好分内的工作),而管理一个国家,是“以无味和五味”(“平淡之君”使百官各尽其能)。而且不同的地方,其风土人情各异,而“偏材之人”各有长短,所以他们的管治也有得有失。 
    “清节之材”推行“王化之政”,适宜抓国家大事,若用他来处理小事,往往不合时宜。“器能之材”推行“辩护之政”,适宜治理烦乱,若用他来治理安定的地方,反而出不了政绩。“术家之材”推行“策术之政”,适宜在危难时期应用,若用他来治理太平盛世,其智谋便得不到发挥。“法家之材”推行“矫抗之政”,适宜治理民风奢侈的地方,若用他来治理疲惫之民,百姓反而被伤害。“智意之材”推行“谐合之政”,适宜开创新局面,若用他来治理已经稳定的地方,就显得虚而不实。“臧否之材”推行“公刻之政”,适宜扫除奸乱,若用他治理边疆,容易导致百姓离散。“豪杰之材”推行“威猛之政”,适宜镇压暴乱,若用他来治理善良的百姓,则变成施行暴政。“伎俩之材”推行“伎俩之政”,适宜治理富裕之邦,若用他来治理贫穷的地方,会使百姓终年劳苦而穷困不堪。因此在量能授官时,一定要考虑每个人的长短优劣。 
    解释:刘邵用“五味”(咸、酸、甘、苦、辛)比喻人的长处,“偏材之人”只具备“五味”中的“一味”,所以只能在某一方面做出成绩。只有“上材”质性中和,平淡无味,像水一样能调和“五味”。领导者在“量能授官”时,要仔细分析每个人的长短优劣,把每个人都放在适宜的位置上。
编辑:康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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